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编号: 广告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时间、位置及内容: 时间:2016 年 12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5 月 31 日止发布户外广告
为期:( 6 个月)
(以实际上画面时间为准) 位置:二、广告发布形式、规格、数量: 形式: 数量:三、合同总金额: 1、广告发布费用:四、广告牌的制作及维护: a)广告采纳甲方提供或签字认可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确认后样稿交由乙方办理审批手续,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b)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及图片资料负责制作、安装广告牌
c)在发布期间需要更换画布,制作安装费由甲方承担
d)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应保证广告的正常发布,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e)因甲方单方原因致使画面不能依照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发布日期依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计算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先付 50 %,剩余款项 3 月 1 日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应该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并有权自行处置该广告位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守信方因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甲方保证发布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为虚假内容或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发布,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有甲方负责
乙方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合法的广告内容,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延误的发布时间与乙方无关
如甲方终止本合同,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