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3FQ516(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阜阳市 颍州区 杨庄的宅基地壹套{南北长(东口 16。6 米西口 16。15 米)东西宽(南口 12.3 米北口 12。3)共 0。3 亩,建筑总面积 400.5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大写(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一次性付清,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元整;付款后甲方把房钥匙交由乙方。第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不得违约。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见证人(签字捺印):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