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合同拆房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拆房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甲方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
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一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内容:( 注: 拆除的垃圾处理及拆除到哪个部位) 4):合同工期: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5):工程总造价:拆除旧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单价为元,合计总价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结算时如拆除旧房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时,按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6):付款支付及结算: 7)拆除材料:旧房拆除所有材料归乙方所有 二、双方责任:甲方: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注意的事项,并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本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甲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乙方: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2、自觉接受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迁安全防范工作
3、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必须严格根据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开不安全因素发生;5、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6、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对危险的部位、地段、交通道口要悬挂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