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通讯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通讯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以依法出租的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区路 号 房地(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屋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根据租赁房屋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款规定的租用面积为基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证书号码:;第二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含税价),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含税价)
第四条 租赁房屋租金按每 □一个月 □三个月 □六个月为一期结算
乙方应在每期的日前,向甲方交付当期租金;第五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六条 甲方账户信息为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如甲方变更账户信息,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第七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八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