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第一条房屋情况及用途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天津市区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该房屋产权性质为:私产:面积平方米(以权属证明面积为准)
房屋附属配套设施的情况:下表中哪项有划“√"或注明数量:一户一表√暖气√沙发√椅子√空调√防盗门√写字台√家具√电视机√冰箱√阳台封闭√双人床√桌子√热水器√灶具√其他:3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二条 出租期限1
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拾圆整(小写:),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仟佰拾圆整(小写:)或支付首期租金给甲方
该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提前一周支付下季度租金,依次顺延以对方实际收到为准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仟佰拾圆整(小写:)作为押金,于合同期满,甲方验房后,甲方将此押金无息全部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条件1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借给他人 ,若擅自借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路灯费,电话安装费及电话费,有线电视安装费及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