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五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并按违约处理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管理费;第八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另支付甲方元整(小写:¥元)作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将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或到期不租,需提前一月向甲方说明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甲方继续租赁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特别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终止手续,但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再返还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