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区(县)(小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居住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以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视收视费(4)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费用
第六条 注意事项(一)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