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
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及 2 台空调、 1 台 32 寸液晶电视机、机顶盒、热水器、燃气灶、 冰箱、洗衣机、饮水机、移动光猫、无线路由器 等电器设备及 1 个玻璃餐桌、 4 把餐椅 、 2 张床 ( 含 2 个新床头柜和 2 个旧床头柜)及组合家具等 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1
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前 1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
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假如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按支付,当期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 1 5 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电表读数:,煤气表读数:
物管费/年、有线电视费/年、网络费/年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由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1
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租赁期内,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