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一、房屋的地址、面积:甲方就 xxx 市 xxx 区 xxx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xxx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居住 办公 商铺 使用,常住人数在(大写)xxx 人以内
租赁期限内,甲方 同意 不同意 乙方转让此房屋
三、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自(大写 xxx 起至 xxx 日 止
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届满前 30 日通知甲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xxx( 含税 不含税 ) ,大写:xxx)租金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付清 季付 半年付 ,乙方应提前 30 天支付下一期房租
五、其他费用、押金及服务费5—1 租赁期限内,水、电、气、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承担
5—2 甲方于签约时已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 xxx,该押金作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全额退还该押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责任6—1 甲方承诺有权出租此房,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6—2 租赁期内,甲方若出售合同所涉房屋,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在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出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3 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 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 10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需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