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1 目的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法律规范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2 适用范围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安庆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3 内容3.1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别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3。2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别情况除外)。3。3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3。3。1 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3.4 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3.4。1 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别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3.4。5 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在安庆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单位中选择。特别专业需分包安庆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库以外单位的,应先行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3。5 工程劳务分包的规定3。5。1 工程劳务分包要符合有关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3.5.2 如有劳务分包,除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外,同时将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