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为深化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及《北医三院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治疗性应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临床确定适应证后:a
根据经验选药的同时,应尽早采集相应部位的标本查明感染病原体,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门诊基本不使用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用量一般感染处方三日量,慢性感染二周量,避开长期用药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还应综合患者的情况 (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低下、过敏体质等)、疾病的严重程度、患者病理生理状况;另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价格等也是考虑的因素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联合用药的指征:(1)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应用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者,如抗结核药物的联合;(6) 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预防性应用:用于预防特定病原菌(非病毒)入侵或在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感染
不宜长期连续应用
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的效果,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