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2024 年 7 月 1 日发布 2024 年 7 月 1 日执行 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运城工厂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3 人事招聘、录用、转正、离职审批权限所有员工招聘、录用、转正、调动、离职审批权限如下:职位层级审核权审批权员工级直接上级、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厂长经理级人力中心总监、厂长董事长厂长级人力中心总监董事长4 招聘管理4。1 员工招聘需求4.1。1 每年 12 月份,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下年度进展计划,组织开展各部门人员定岗定编工作,确定下年度人员招聘计划。4。1.2 各部门出现人员空缺时,需填写“用人需求表",依据第 3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人员需求。4。1。3 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招聘,员工级(不含技术级别在 3 级及以上级别技术人员)一个月到岗。技术级别在 3 级及以上级别技术人员、段长级、主任级、经理级两个月到岗。4.2 候选人面试及录用4.2。1 员工级由人力资源部、需求部门负责人、厂长助理面试。4。2.2 经理级及以上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厂长面试。4。2.3 应聘人员为合格候选人时,可填写《录用审批表》,经审批通过后,向候选人发放入职通知。5 员工入职管理5.1 新员工报到5。1。1 新员工在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 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必须)2 张及电子版(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4)体检证明(不需要提供的需要在入职审批表中注明)。5。1.2 新员工报到时,由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详见附件《入职办理通知单》。5。1.3 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员工入职报到当天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特别情况须在一周内完成。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 1 年,试用期为 1 个月,特别情况需延长或缩短试用期限的员工,报厂长审批。5。1.4 新员工完成入职手续办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入职审批表"交于财务部用于核算员工工资6 员工试用期管理6。1 生产部员工级新员工入职需经七天考察期,通过后进入试用期。七天考察期通过后从入职第一天起计算试用期工资,并进行核算工资,七天考察期没有通过则不计发工资。6。2 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进入试用期一周内,与新员工沟通、设定其试用期工作目标并签订《试用期工作绩效目标》,生产部员工级无需执行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