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沟通,使接待工作法律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工作的原则是:热情周到、讲究礼仪、勤俭节约、统一协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较大活动、会议和业务往来等接待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五条 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接待计划、协调有关接待事项及接待费用,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接待工作;每月统计接待情况报行政部登记备案;同时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
第三章 类型与标准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接待对象,按来访事由不同,主要分成以下几种类型:(一)公务来访1、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公司检查工作;2、合作单位来公司洽谈工作事宜;3、有合作意向的投资单位、金融机构来公司考察;4、重要客户参观考察
(二)参观来访l、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来公司视察工作;2、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来公司参观考察;3、主要客户参观考察
(三)会议活动来访应邀前来参加公司会议、活动的各级领导、专家、新闻记者等
(四)其他来访客人
第八条 按接待对象级别不同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不同,分为重要来宾和一般来宾
第九条 招待原则和标准:(一)参观接待根据需要安排招待用餐
公务来访招待餐标按每人 100 — 130 元,会议和参观来访招待餐标按每人 80 — 100 元,其他来访客人来访招待餐标按每人 60 - 80 元
接待用酒分别为二、三、三档位的酒水
(二)住宿标准:1、一般来访客人安排公司签订协议的酒店普通标准间;2、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外地重要来宾住宿,由行政部根据领导授意安排
第十条 用车标准:(一)一般公务来访,根据情况需安排用车的,由行政部统一调度;(二)列入计划的重要来宾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