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租赁合同No: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责任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责任1、甲方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件及规费缴讫证齐全2、甲方负责办理租赁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第二条租赁方责任1、租赁期间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如发生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如收不回租赁车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抢车损
4、承租方在车辆使用时,要注意观察仪表台的仪表显示,如有异常,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未通知出租方,强行行驶,车辆出现损坏,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经济责任
5、承租方必须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熟练机手驾驶
并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行驶
因操作不当、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出租方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修理期间停驶金付 80%,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或报废部件、备件、附件遗失或被盗,以劣换优,均由承租方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出租方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24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因肇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均由承租方及其家属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7、承租方必须在租车申请规定的时间以内按时交回车辆原因需要延长租车时间,应立即电话通知出租方延租
超出三天后无任何信息,出租方视承租方合同诈骗行为向公安局报警
8、时间按每天超过 3 小时按半天计算
每天限驶 300 公里,超出限驶里程,每公里加收 1
第三条其它约定条款1、租赁期间、车辆肇事,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