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老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老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动素养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老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进展,根据《老师法》、《教育法》、《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老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判,甚至呵斥、挖苦等
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损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损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损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老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