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坐班考勤制度为了逐步实现学校出勤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给老师评优评先、考核晋升提供量化依据,进一步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保护广阔老师的利益,使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能上新台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新三小老师坐班考勤制度。一、坐班规定:1、全体老师实行全员坐班制.每天上午八点至下午三点三十全体老师均应坚持全日坐班工作。2、每天上午二、三两节,下午一、二节为集体办公时间.集体办公时间内没课的老师全部参加。集体办公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在坐班期间学校统一安排课程,落实语文、数学两门主科以教研组的形式,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3、行政值日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清校后离岗.坚持全天坐班,不得因擅自离岗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否则视旷工处理.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前,任课老师必须进入教室候课。上课时间老师不得开手机,不得接、打电话,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业务讨论、学习,做学生思想工作,接待学生家长,学校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除外)。上课因老师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课堂,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该老师承担,并公开批判,情节严重的报教育局处理。5、学校根据本校财力,实行老师坐班制考勤奖惩制度,落实坐班签到(签退)制。对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违反坐班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严惩无故旷课或上“放羊式”课堂行为(上“放羊式”的课堂按旷课计),学期旷课达 2 节、事假达 10 节、病假达 20 节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6、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职称评聘挂钩。职称评聘当年度,老师有旷课达 3 节、事病假连续达 1 个月或累计达 2 个月的,不予评聘高一级职称.凡一个学年度旷课达 6 节以上、事病假连续达 2 个月或一个年度累计达到 6 个月的老师,经审议,本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解聘现职称,改聘低一级职称.(住院治疗者酌情处理。)7、对拒绝执行学校坐班考勤制度者,学校将报请上级处理,并建议调离本校或调离本镇工作。二、考勤方式:老师签到→行政值日人员定时核查→教导处、校长室每周不定期抽查—-每月公布考勤记录—-学期结束作为个人考核依据.三、点名制度:1、会议点名制.全镇性会议、教研,学校每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或预先通知的全校性集体活动实行(签到、签退)两次点名制。2、“五到场”点名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