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坐班考勤制度为了逐步实现学校出勤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给老师评优评先、考核晋升提供量化依据,进一步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保护广阔老师的利益,使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能上新台阶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新三小老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1、全体老师实行全员坐班制
每天上午八点至下午三点三十全体老师均应坚持全日坐班工作
2、每天上午二、三两节,下午一、二节为集体办公时间
集体办公时间内没课的老师全部参加
集体办公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
在坐班期间学校统一安排课程,落实语文、数学两门主科以教研组的形式,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
3、行政值日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清校后离岗
坚持全天坐班,不得因擅自离岗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否则视旷工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前,任课老师必须进入教室候课
上课时间老师不得开手机,不得接、打电话,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业务讨论、学习,做学生思想工作,接待学生家长,学校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除外)
上课因老师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课堂,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该老师承担,并公开批判,情节严重的报教育局处理
5、学校根据本校财力,实行老师坐班制考勤奖惩制度,落实坐班签到(签退)制
对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违反坐班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严惩无故旷课或上“放羊式”课堂行为(上“放羊式”的课堂按旷课计),学期旷课达 2 节、事假达 10 节、病假达 20 节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职称评聘挂钩
职称评聘当年度,老师有旷课达 3 节、事病假连续达 1 个月或累计达 2 个月的,不予评聘高一级职称
凡一个学年度旷课达 6 节以上、事病假连续达 2 个月或一个年度累计达到 6 个月的老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