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林化工公司数据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煤化工生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统计是编制公司战略进展规划、制定年度经济运行总体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和市场销售计划以及公司经营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公司经济核算的基础、企业经济信息反馈的主要渠道,是公司领导层经营决策的重要手段。所以,统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建立完整有效、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库。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统计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第二章统计报表管理第四条 对各种定期和临时性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公司各部门综合员要仔细及时向财务部填报,并对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各类报表的设计,做到统一填报格式、统一报送时间,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第六条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必须先由财务部负责人仔细审查后并经公司领导审签后才能报出。第七条凡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对口部门直接报送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部门应转送财务部、综合部传阅。第八条各部门综合员应加强计划指标和统计数据的分析,每月写出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财务部。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综合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并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存。第十条 各部门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本部门综合员负责提供,避开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发生.第十一条凡公司外单位调阅统计资料时,应持有相关部门介绍信函,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调阅。第十二条本公司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财务部负责根据会计档案要求专门保管;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综合员负责保管。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纳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第十四条 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核准后方可销毁.第四章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第十五条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填报部门不得推诿或拖延订正工作.第十六条 报表发现数字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