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协议 甲方:洛阳朴典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管理,更进一步的稳定员工的工作情绪,和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做实施,促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拟订本协议如下;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
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此协议书是员工试用期间务必遵守的协议承诺保证
四、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五、自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必须仔细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如有特别情况需请假,必须向你的部门主管申请并批准,未经批准按擅自离岗处理
试用期内请假时间单次不能超过 1 天,累计不能超过 3 天
六、如有损毁或者遗失公司物品时,愿遵守公司估定价值,负责履行赔偿义务
七、试用期内我们将评估该员工能否胜任其岗位(职务)
考核合格者,本公司将书面通知给予转正并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通知其终止试用
试用期三个月
八、试用期内辞职的必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转正后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同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否则,公司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1、试用期间不满一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付给工资
2、试用内不允许向公司借钱
3、本协议中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九、甲方于每月 20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资发放日期相应顺延
十、员工享受的权利1、员工享有入职参加培训的权利,在培训期间根据公司要求完成培训任务;2、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公司相关作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