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正考核办法1、目的:为了考量试用期内新进人员之实际工作能力,发现其潜在能力,作为员工转正、定岗调薪、劳动关系缔结或解除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试用期间所有新进人员
3、流程:(1)考核准备:试用期满前 7 天左右,各部门接人事通知领考核表格,准备逐级进行考核;(包括《员工试用考核表》、《绩效面谈记录表》)(2)考核实施:在人事部门协助下,各部门指定人员对试用人员根据考评内容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面谈并评估; 若试用期内新员工辞职,直接进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3)考核结果:在经过全面考核后,由考核者计算最后得分,将结论告知(建议录用、不矛录用、建议延期)被考核者; (4)审批:对最终裁定部门的任何疑问,考核者有义务作答,必要时提供证据;对证据不充分者,驳回重新考核,证据充分者,审批转正、辞退或延期试用
(5)对于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的新员工,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从转正日按正式员工相应级别计算工资
4、说明: (1)、由于试用期考核有时效性,因此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全力配合,使考核如期进行
凡造成贻误者应负起相关责任
(2)凡公司新进人员必须进行试用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适应性、工作能力、理解能力、进取心、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出勤情况(基层员工) 、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组织/规划能力、分析/决策能力、授权/控制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管理人员)
详情见《新员工试用考核表》
(3)主管和经理以上级人员的考核必须在绩效面谈的基础上进行,绩效面谈应针对考核之项目作面谈记录
中层管理人员应提交述职报告
(4)考核结果应报与部门最高主管审批其合理性,对于领导之疑问考核者有责任列举足够之证据加以说明
(5)考核资料须经人事复核,复核项目主要有:奖惩记录、面谈记录、考核表、出勤、述职报告等方面
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