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管理办法一、总 则1、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法律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试用期转正新员工的考核。二、转正考核管理规定1、员工试用期限1.1 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 1—3 个月(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 10 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1。2 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1.3 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2、试用期转正条件2。1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2.2 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审核合格。2。3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2。4 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3、转正考核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 10 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4、转正考核形式实行上级主管考核评价的形式。5、转正考核权重划分5。1 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5。2 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 20%、直接上级评价 70%、专业考试分数 10%。5。3 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 20%、直接上级评价 60%、管理中心评价 20%。6、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6。1 考核分在 85—100 分(含)的可提前转正,试用期不少于 1 个月;6。2 考核分在 70—84 分(含)的试用期不少于 2 个月转正;6。3 考核分在 60-79 分(含)的试用期须延长至 3 个月转正;6。4 考核分在 60 分以下的不再试用,立即辞退。第1章 转正考核流程1、转正考核通知1。1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 10 日前统计出当月可转正人员名单。1。2 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被考核人员,并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此工作须在每月 12 日之前完成。2、填写转正相关表格2.1 被考核人员收到通知后须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交至部门负责人处。2.2 此工作须在每月 14 日之前完成。3、被考核人上级进行考核评价3。1 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表格填写的完整情况后,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