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公司为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针。以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为目的编制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各单位和施工项目.第二章 危险源类型第三条第一危险源是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危险源是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第四条第一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是客观存在的,第一危险源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前提,决定危险性的大小或严重程度;第二危险源出现是第一危险源导致安全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发生可能性大小或可能性.严控第二危险源的出现,是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工作。第五条施工现场危险源类型有机械类、电器类、辐射类、物质类、高坠类、火灾类和爆炸类等.又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和环境因素四类。第三章 危险源的识别第六条危险源识别的方法: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猎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操作性讨论、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方法。其中专家调查法和安全检查表(SCL)法最常使用.第七条危险源按等级分: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重大 又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八条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法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24)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 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第九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纳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