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甲方:乙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 《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 、 《 XXX 省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 、《XXX 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法律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保护新兴镇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 ,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一、施施工场地点: 市 镇 村 工程二、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1、安全保护范围:1。1 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1 米范围内的区域;1.2 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2 米范围内的区域;1。3 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5 米范围内的区域。2、安全控制范围: 2。1 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l 米至 6 米范围内的区域;2。2 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2 米至 10 米范围内的区域;2。3 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 5 米至 50 米范围内的区域。三、乙方在旖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1 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1。2 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1。3 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1.4 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1.5 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2、乙方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取土、顶进、钻探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乙方应当根据第十条规定制定《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3、在没有实行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4、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2 米;5、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6、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7、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禁止活动.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在乙方提供第八条所需资利后,向乙方指定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分布,并要求其确定安全保护方案.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