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承包合同书2011 年 9 月 16 日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广东省新丰县无锡镇人民政府乙方:广州通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拟采纳 “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建设污水处理站,对广东省新丰县无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甲方为广东省新丰县无锡镇的生活污水工程发包(投资)方,乙方为该工程的承包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承包工程概况拟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为 200 吨/天,服务人口约 1000 人
根据工程设计方案,拟建污水处理站的设施包括:格栅槽、初沉池、厌氧池、水量调节池、高负荷地下渗滤单元、人工湿地滤池和控制系统
第2条合同价款、承包范围及双方的责任1、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 元),含税
2、乙方承包范围从污水在站区的进水口开始,至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止,包括污水处理所有设施的材料和设备采购、建设、安装和调试 ,但合同价款不包括首轮水质监测和工程验收等费用
3、甲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协调施工方与地方的关系,为施工提供便利
并负责将 380V 动力电源接至污水处理站控制房
4、乙方应根据合同附件材料(设备)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并用于该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根据技术单位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3条工程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30%,污水预处理系统完成后 7 天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30%,工程竣工后 7 天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20%,工程项目验收后 7 天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15%,余款保修期满后壹个月内支付
第4条工程进度计划 施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