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集团日常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黄石市黄石港建筑工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特将华新住宅区维修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华新住宅区维修改造及华新集团办公区域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华新一村、二村、三四村、团城山、石料山住宅区;华新集团办公场所
3、工程主要内容:(1)住宅区屋面防水处理;(2)住宅区破损女儿墙、挡土墙、防护砖墙,水沟、窨井、盖板及散水路面等修复
(3)离退办南北活动室及集团办公室日常维修;(4)上级交待的其它维修工作
二、工程期限1、本工程工期自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保顺延期限
(1)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影响进度者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者
(3)因甲方原因影响进度者
三、 承包及结算方式1、工程实行包工包料
2、工程结算定额部分执行鄂建[2024]214 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人工费按鄂建文[2024]85 号文执行,主材价差参考施工月份黄石相应信息价及市场价
计日工按双方协商 150 元/工日结算,只取税其它任何费用不计
工时以当天任务为准,最长时限 12 小时,但时长少于半天的按半个工日计算
待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据实验收工程量按以上标准结算
四、 双方责任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并带乙方现场察看,熟悉施工现场
2、开工前,乙方将施工计划和进度计划报告给甲方
3、甲方指派代表管理现场,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外界矛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地下管线和邻近构建物,如有损坏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