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之解读冯小光 作为这个司法解释的起草人,我想结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二是司法解释本身的结构;三是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的解读。 一、司法解释起草的有关背景情况 这个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经过了两年半的时间才颁布的.从司法解释颁布两年以来各方面的反映看,基本上是满意的,没有引起很大的争议,贯彻执行的还比较顺利.最高法院为什么要启动制定这样一个司法解释呢?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个是从法院以外的因素来考虑,法院以外的因素主要是建筑市场自身的情况,就是建筑市场进展的形势需要制定这样一个解释,这是起草司法解释的外部原因;第二个是从法院内部的因素来看,人民法院审判这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也需要制定这样一个司法解释。 (一)外部因素。法院外部的因素就是建筑市场的情况。当前建筑市场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建筑市场在国民经济所有产业里面排第四位,这个产业本身容量很大,一个是人员容量大,再一个是资金容量大。根据前年建设部的统计数字,全国建筑行业正式从业人员4000 万左右,再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务工的非正式从业人员,整个建筑行业总的从业人员在 9000 万左右。前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建筑行业占国民经济增长值的 16%,这相当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的 2.5 倍左右。建筑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对国民经济所做的贡献是巨大的,但却是一个微利行业.人数在 20 万以上的特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利润在 0。6%到 1%之间,也就是说 100 个亿的经营额只有 6000 万至一个亿的利润。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是在薄本或亏本的状态下经营的。建筑行业利润率比较高的主要集中在江浙一带的民营企业,因为其经营体制比较新,经营负担比较小.即使这些利润率比较高的建筑企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相比,利润率还是微利。有的房地产开发行业达到了 50%的利润.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高利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虽然被概称为房地产类行业,但从实质上来讲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业.一个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一个是资金密集型的;一个是微利保本或亏损的行业,一个是高利或者说爆利的行业。建筑业是一个非常不法律规范的行业,微利的原因是因为其市场准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正因为准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所以供大于求,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建筑工程非常困难,竞争非常激烈.卖方市场竞争的最终结果就是,为了揽到工程项目,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