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厂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第二条 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质量检验标准;2、不合格的监审;3、仪器的管理;4、制程质量管理;5、成品质量管理;6、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7、产品质量确认;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法律规范的设订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一)适用范围(二)检验项目(三)质量基准(四)检验方法(五)抽样计划(六)取样方法(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理(八)其他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法律规范若因 1 设备更新 2 技术改进 3 制程改善 4 市场需要 5 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2、质量标准及检验法律规范修订时,总监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法律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监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原料或成品的检验。(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三)质量标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原来表示。(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1、属原料者,则依原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2、属成品者,则依陈宫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返工).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约不合格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部门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第九条 实施要点(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送部门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二)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即由有关部门执行(三)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