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一览表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条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 50 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30 万元;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纳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产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二十。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设立的程序⊙发起人缴纳出资并验资(验资后应出具证明)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保留期为 6 个月 ⊙向公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登记 发起设立: ⊙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股款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 ⊙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大会结束后 30 日内) 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制作招股说明书(经管理部门批准方能公告)⊙签订承销协议(经营机构)与代收股款协议(银行)⊙申请批准募股(国务院管理部门)⊙公开募股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 ⊙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大会结束后 30 日) ⊙公告,将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