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起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张特律师甲方(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邮编: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邮编:鉴于: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 ,住所为: ,公司类型为: ,注册资本 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 万元
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经营范围为: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 1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实行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根据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 2)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 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
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转让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