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制衣厂规章制度2024-05—25 19:15 | 作者:XSX 小布丁 | 点击:94 次
篇一 : 制衣厂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总则为了适应企业进展和法律规范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厂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用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呈报《招聘需求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
应聘者须部门主管考核、经厂长及人事审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办公室人员需经副总经审批
一、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考虑提前调整薪金
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可按本厂有关规定辞职
试用期未满 5 天,且自愿离职的,不发放工资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A:填写好的个人资料表,B:学历证件,C: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一寸彩照两张
二、员工录用后,须办理进厂手续即领取厂牌
厂牌遗失补办收工本费 2 元/人;需领饭卡者于当月工资中扣取 20 元押金,退还饭卡时退还押金于当月工资中;钥匙遗失自配
三、厂里提供中餐、晚餐,员工就餐 3
5 元/餐,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离职时,所领办公用品应及时归还给公司,不能交还的照价赔偿
第二章 工作时间车间工作时间: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 加班:18:30 开始 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全厂所有员工上、下班每天必须打卡四次,车间员工加班打卡两次
如不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请假:1服装厂规章制度 制衣厂规章制度1、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请假,均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请假条,车间员工需报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
()凡电话,口头,他人代请一律无效,视旷工处理
2、工厂每月在出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