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激励协议书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鉴于:甲方为管理所投资的各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进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期权激励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循。第一条、期权激励的内容和方案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名称、股权金额、方案如下: 1、2、3、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根据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根据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第二条、期权激励的条件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公司)服务不低于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所列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公司)服务期满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负有保密的义务; 9、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10、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第三条、期权激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