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专业人才培育方案(2024 年 7 月修订)专业名称: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一、培育目标本专业培育适应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进展,掌握较系统的护理学及相关的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基本临床护理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主要就业面对各级各类医院、急救中心、康复治疗中心、疗养院、养老院、妇幼保健站、中心血站、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三、培育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护理学及相关的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临床护理及护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为护理对象提供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具体培育要求如下:1.知识要求(1)了解我国有关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涉外护理知识;(2)了解护理学科进展动态及趋势和中医护理学的基本知识;(3)熟悉防治传染病以及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知识;(4)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及健康促进的相关知识和方法;(5)掌握护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6)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7)掌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和护理原则。2。能力要求(1)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机和外语沟通的能力。(2)具有与护理对象和相关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3)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4)具有应用护理程序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5)具有初步配合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6)具有创新思维及评判性思维能力,树立终身学习、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进展的理念;(7)具有尊重他人、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及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职业行为;(8)具有在执业活动中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3.素养要求(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专业和身心素养,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2)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和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奉献精神。四、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学校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全面进展的要求,总修学分不少于 180 学分,其中各类课程应修的最低学分下限见下表:通识教育课程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专业课程学分实践教学学分素养拓展学分总学分通识教育必修学分通识教育选修学分专业课必修课学分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职业方向接口)学分180438203610558五、学制和学位1。学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