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评估操作指引一、评估对象对有脱贫攻坚任务14个地级市党委和政府,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个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二、评估内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群众满意度等
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重点核实可支配收入等
“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产业扶贫带动情况,就业扶贫等工作情况
清退和新增贫困人口真实情况等
村“两委”落实主体责任、干部驻村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1
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市按照不低于1%比例抽取预脱贫户样本,总数不少于6200户
每个市抽取2个县(市、区,其中1个为交叉考核抽查的县)、每个县抽取2个镇、每个镇抽取2个以上行政村(包括但不限于省直中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非贫困村各1个)、每个村随机抽取10户以上贫困户(其中1个村全面调查贫困户)
个别访谈和集体座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五个层次人员
一是县级领导干部
即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
二是脱贫攻坚重要政策、工作和项目涉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是对口帮扶挂职干部
四是镇村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
五是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
通过座谈访谈,重点了解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抽样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包括群众满第1页共3页意度测评
重点关注非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情况
四、评估指标1
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
按各地20XX年12月31日止在信息系统确认的数据为准,对各市预脱贫人口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
按要求,预脱贫人口必须在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信号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