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XX市中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委员会是XX市中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药事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在上级药政机关指导下,在医院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药事委员会的任务一、学习、贯彻药政法规,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XX市中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生的一项内容
制订、颁行《XX市中医院临床药物治疗指南》,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并监督、检查
四、指导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审核本院新制剂的技术资料,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五、组织观察、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对淘汰品种进行讨论表决
六、指导、支持新药临床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临床试用药品和临床实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第1页共17页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八、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审批新药申购计划
九、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
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主办《XX市中医医院药讯》
十、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十一、提出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奖惩事项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