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年 月 日 桥梁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为确保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桥梁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4、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 60 日,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二、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执行.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不包括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结构质量终身负责。三、合同价款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总价款为:人民币 565000 元。大写: 伍拾陆万伍仟圆整 ,该价款为全部工程的包干总额.四、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协调政府部门的工作。(2)、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价款.(3)、负责提供用电。2、乙方义务(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2)、乙方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根据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3)、乙方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权随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抽检。(4)、乙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接受发包人的检查。(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按法律规范施工。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1、乙方施工至 600 厚混凝土基础完毕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2、本工程桥拱部分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工程资料等后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计人民币 169500 元.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5%计人民币28250 元,余额 5%计人民币 28250 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5、乙方指定收款人:,收款账号:六、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1、乙方应按法律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