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县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及民间纠纷调解诉讼前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影响[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以“调处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泸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广泛调整,社会公众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从而引发了许多复杂问题和矛盾,使我县社会矛盾纠纷在原有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纠纷基础上,又表现出新的特点,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等引发的群体性、复杂性、激化性纠纷时有发生,导致群众上访、集访大量增加,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大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县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强力推进,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组织网络我县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调处中心,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法委书记及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
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了调处中心,与第1页共3页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在村(社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村民小组设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