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汽车驾驶员培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场地甲方提供满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机动车驾驶员、修理工、机动车检验工、机动车教练员等工种培训及考核鉴定使用的场地,场地应符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鉴定标准
二、租赁设备甲方提供有关培训、鉴定用的车辆和设备仪器(车辆和仪器数量、型号有甲方给出详细清单),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应技术等级鉴定的标准要求
三、租金乙方按实际培训和鉴定人数付给甲方相应的租赁使用费,费用应符合国家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要求
租金施行(月)支付制
四、租赁时限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5 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止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
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安全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应按国家交通部门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应的鉴定等级要求为乙方提供场地以及车辆和相关配套设备,保证乙方使用正常
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双方协议解除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租赁活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应根据义务开展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爱护租赁中使用到的车辆和设备仪器,如需改动需征求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责任
应根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并承担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协议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可解除协议1
甲方未根据国家交通部门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培训、鉴定标准提供给乙方场地、车辆、设备等培训鉴定用的设施
乙方可单方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