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 号关于成立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通 知本院所属科室(部门):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我院综合服务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督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成立“盐津仁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及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委会组成人员1、主任:***(法定代表人)2、副主任:***(业务副院长)***(常务副院长)3、委员:***、***、***、******、***、***、******、***、***、******、***、***、******、***、***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三、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业务副院长)、***(常务副院长)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具体按医疗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消防、防火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
(一)在院长、业务副院长及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调理标准
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和新员工、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岗前培训工作
常常深化科室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对安全生产、文明操作及院容院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员工对文明服务的意识度进行考核
(四)定期深化门诊、病房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对责任科室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落实情况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