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税部门人大代表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税收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国税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重视
国税干部被推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如梅州国税系统当选十届省人大代表1人,市五届人大代表3人,以及多人被选为县(市、区)人大代表
笔者认为,积极参政议政,发挥国税职能作用将大有可为
一、国税人大代表不仅是“代表”的荣誉,更是“代表”的责任“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集体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也是人民的勤务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XX县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下列权利: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讨论、通过议案;参加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加选举、决定任免和罢免有关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对同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视察工作;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享有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等等
人大代表“代表”的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待遇,是比“先进”、“模范”更耀眼的光环
其实,准确地说,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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