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科负责水利局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并且对水利局的所有收支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非财务部门不得直接管理财务收支活动
会计、出纳分设
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及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一)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严格法律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
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
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1、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根据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2、旅差费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一切支出
旅差费支出标准根据地方财政部门规定执行3、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根据必须节俭的原则,单位来客人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经领导批准的或超标准的餐费收据,财务科不予报销
4、办公费单位购买办公用品
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并由专人验收、入账、保管
各科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四)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