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4 年版)检查记录表条款检查内容执行情况(√或×)检查说明监理机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关责任。(技术方案审批、监理控制方面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施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工程项目采纳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强制性条文、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应由拟采纳单位提请,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进行专题技术论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一)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法律规范 SL47—941。0。8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纳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2。1。2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纳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法律规范 SL378-202411.2。8 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12.4.5 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13。2.6 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 30m 或 5 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 15m 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穿。13。2。7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穿面 5m 时,应自上而下贯穿.13。2.10 采纳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 30m 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 30m 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法律规范SL46-948.3.2 张拉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