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对给予患者水合氯醛的给药行为进行法律规范,加强管理,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标准2.1 开具水合氯醛的医师应具有处方权。2。2 医师对门、急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开具单独的水合氯醛处方或医嘱,并将水合氯醛的使用详细记录在病历中。2.3 门诊患者及住院部需做功能检查的患者,检查前凭医师处方在复苏室麻醉医师及护士监督下使用水合氯醛。2。4 普通病区不能存放水合氯醛,使用科室由医生开具水合氯醛处方或医嘱,由药房发放单剂量药品,交“小火车”送至使用病区。药师应严格准确调配水合氯醛:用针筒量取药液,连针筒药液、药用塑料瓶、标签一并双人核对签名.2.5 神经康复病区可存放一天用量的水合氯醛基数药品,并将其纳入病区《专科应急药品目录》,在本院区中心药房备案后,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管理.2.6 水合氯醛应密闭、避光、冰箱(2~8℃)保存。量取水合氯醛的量器应保持清洁。2.7 水合氯醛的使用和监测2.7。1 医院现有的是 10%水合氯醛溶液,30ml:3.0g/瓶.2。7。2 适应症:水合氯醛主要应用于小儿的镇静催眠,用于麻醉、手术前及各种检查前的镇静催眠.2.7。3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哺乳妇女禁用。2。7.4 小儿用法用量:口服或灌肠.一次 0。3ml—0。5ml/kg(30-50mg/kg),检查前使用。一次最大限量为 10ml(1g)。口服前加温水适当稀释。2。7.5 注意事项:2。7。5.1 以下情况慎用:①严重心脏病;② 有药物滥用或依赖史;③胃炎和溃疡病不可口服;④严重肝功能损害;⑤间歇性血卟啉病(本品可致急性发作);⑥ 直肠炎或结肠炎时不可直肠给药;⑦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2.7.5.2 在妊娠期常常服用,新生儿可产生撤药综合征。本品能分泌入乳汁,可致婴儿镇静。2。7.5.3 中枢神经抑制药、中枢抑制性抗高血压药(如可乐定、硫酸镁、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三环类抗抑郁药)与本品合用时可使水合氯醛的中枢性抑制作用更明显。2.7.5.4 与抗凝血药同用时,抗凝效应减弱,应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决定抗凝血药用量.2.7。5.5 服用水合氯醛后,静注呋塞米注射液,可导致出汗,烘热(hotflashes)、血压升高。2.7。5.6 用药期间禁酒及含酒精饮料.2。7.6 不良反应:2.7.6。1 对胃黏膜有刺激,易引起恶心、呕吐.2。7.6。2 大剂量能抑制心肌收缩力,缩短心肌不应期,并抑制延髓的呼吸及血管运动中枢.2.7.6。3 对肝、肾有损害作用。2。7.6。4 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2.7。6.5 长期服用,可产生依赖性及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