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滨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白金海水泵房项目给水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ZBHSZ—HTGL—2024—002 工程名称:白金海水泵房项目给水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地点:辽宁东戴河新区白金海甲 方:绥中滨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乙 方:葫芦岛市龙港区家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 年月日 签订地点:绥中滨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绥中滨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白金海水泵房项目给水设备采购合同发包方:绥中滨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葫芦岛市龙港区家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供应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2、合同标的、规格、数量、价款: 2
1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将用于 绥中县三和供暖的热源厂
(以下简称“工程”)
2 货物内容(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等): 2
3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组配置清单内所有设备及其附件
4 货物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包括与货物安装及使用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
1 本合同签定之时进行再一次的技术交底和确认,合同正式生效后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系统设备的外形结构尺寸图、设备总装图、设备参数、电机功率表、系统装机容量、基础载荷图、备品备件表等
设备基础载荷图作为土建提资使用,要求提出所有埋件,列出预填件清单(含技术资料及施工图纸);乙方提供供货设备所需预埋件,若出现偏差和遗漏,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费用
合同正式生效后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图纸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图纸后,需在 3 日内确认回复,制造商方可进行生产
2 乙方须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关键点检测报告,有关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