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二 0 一六年八月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实施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部署,平稳有序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加快实现企业脱困进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进展的意见》(国发〔2024〕7 号)及贵州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是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进展的焦点、难点和重中之重.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进展的关键举措,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关系永贵能源改革进展全局.(一)坚持依法依规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原则.处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各项工作,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同时,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立足职工内部转岗分流,对伤病、困难职工有序安置,促进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再就业。(二)坚持地方指导与退出单位主体责任相结合原则.退出矿井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遵循地方政府政策指导和监督,争取政策资源,并用足用活。要建立责任分工体系和逐级负责制度,明确关闭退出单位主体责任。凝聚合力,稳妥有序推动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三)坚持统一组织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相结合原则.退出工作要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做出相对统一的规定,制定好工作规划,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各关闭退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到“一矿一策"分类推动。 (四)坚持积极推动与稳妥有序相结合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永贵能源总体部署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加快推动,确保按期完成分流安置职工任务.同时,要统筹兼顾企业、职工和社会等各方关系,把握工作节奏,讲究工作方法,确保稳妥有序和社会稳定。二、目标任务永贵能源计划 2024 年关闭大竹林煤矿、四通煤矿、发祥煤矿 3 对矿井,分流职工 893,其中:大竹林煤矿 379 人,四通煤矿310 人,发祥煤矿 204 人(发祥煤矿其中正式工 47 人,均由永贵能源统一分流安置所属其他单位,其余 157 全部解除劳动合同).涉及退出煤炭产能 39 万吨/年.2024 年-2024 年,将根据上级确定的退出产能及关闭矿井数量分别制定相应分流安置职工计划。三、工作步骤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