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分包、再造米车间管理制度一、目的:严肃劳动纪律,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行政部的《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各部门制度之规定
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江西裕利实业有限公司所有车间管理干部和员工
三、职责:3.1 各部门班长、经理、经理分别对本班组、车间、部门的员工劳动纪律负责,并有权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罚建议,按部门汇总,报行政部
3.2 行政部负责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并对各部门上报的违规处罚建议进行核查、执行
四、内容:4
1、劳动纪律4
1 员工请假(或休假)必须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条款要求的程序办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先休假、后补请假条者无效,作旷工处理);但因病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突发事件)需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前 20 分钟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班长或经理、经理)回公司上班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2 生产员工一律从消毒通道进入车间,并按卫生要求穿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5 元
3 生产员工禁止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4 进入车间的生产员工工作时间一律不得配戴首饰:戒指、耳环、项链、手链、手镯、手表等,违者每次处罚 5——10 元
5 员工进入车间一律只允许穿着工衣工帽,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6 生产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不准用手机接听电话、聊天、发短信、玩游戏,违者每次罚款 5--10 元(车间主任、领班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可接、打电话)
7 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吃饭、吃零食、嚼槟榔和口香糖,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弃物,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
8 不准将公司的产品、其它财物(工具、设备、包装物品、办公用品、宿舍用品等)和员工的私人物品据为己有或拿出厂外,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开除(工资、工服押金不予发放),特别严重者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