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职责:1
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船舶各部门的工作
评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发现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向公司报告,按公司要求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执行船舶会议制度及航前会议制度、安全管理体系季报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
审批各部门年、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审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签各部门的报表,拟(或签)发电报
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
对船员的调动、升降、培训、奖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
并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船舶的适航和适货
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抛锚、起锚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过冰区、礁区、浅、狭、险要航段和主要转向点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当被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必要时,应将航行指示、注意事项和其它有关布置明确写入夜航命令簿
在引航员引航时,应主动配合,但并不解除船长对航行安全的责任
当发现操作不当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引领工作,接替其指挥
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以及船舶装卸等有关规定
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如决定弃船,指挥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
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