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管理制度)编号:******版号:A/0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做到有制度可依,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门店店长级以下全体员工3.班次及工作时间3.1早班人员工作时间:09:30——18:303.2中班人员工作时间:12:30——21:003.3晚班人员工作时间:13:30——22:003.4月休 4 天,每日工作时长 8.5 小时,含用餐休息时间一小时4.行为守则规范4.1制度内容4.1.1按时上下班,提前请假,假期按考勤制度工资扣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4.1.2各级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及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5-30 元不等)。4.1.3不准与客人拉关系,帮助客人徇私舞弊,不得向客人索要钱财和食物,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4.1.4所有员工在工作期严禁污言秽语,消极怠工,打盹、看书嬉戏及吃零食不得聚集或成群闲聊。(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罚款 5-30 元不等)4.1.5卫生注意保持,垃圾随时清理,客人下机后及时清理现场。(未做或没做好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10-50 元不等)。4.1.6 未得店长许可,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 5-20 元)4.1.7严禁透露机台运行情况及客人输赢情况,发现立即开除。4.1.8当班服务员要准确记录机台故障,及时通知技术维修。(未做或消极怠工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10-50 元不等)4.1.9要不断巡视所管辖场地,严密观察防止隐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4.1.10所有员工要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相互学习、不得相互绊弄事非(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10-50 元不等)。4.1.11交班时搞好卫生,交清帐目,分清责任。-1-/74.1.12不得对外宣传本电玩城机密事件或私聊领导是非的一但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开除并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4.1.1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配公司钥匙或私自开启设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并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4.1.14服务员辞职需提前一月告知管理人员,离职当天交还所有公司物品。4.1.15下班人员未经过店长同意严禁在店内玩反馈性质游戏机违者罚款 50 元。4.1.16员工自入职当日到店长处领取工作服,上班期间统一着工作服,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鞋子。离职当天将工作服洗净归还到综合部行政处,未清洗干净归还者,则视工作服成本价收取 30-100 不定的清洗费用;未归还者,视工作服成本从在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4.1.17员工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