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碧桂名邸项目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编制人: 李 秋 月 审核人: 颜 新 军 二 0 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姜堰碧桂园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有观的条例,遵守施工场地甲方、总包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施工特点制定以下规定:一、总术1.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带钉易滑的鞋。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非特种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6。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8。不懂电气和机械操作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9.施工现场材料做到工完场清,班后不得有垃圾、废料、遗忘材料及工具.10。严禁酒后上班,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11。施工现场严禁嘻闹。所有施工人员之间以及与其它施工队伍之间严禁打架闹事.12.严禁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入厕。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众指挥14.不准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及工作成果。15。保持工作场地及仓库洁净,材料、配件及机具等按品名堆码整齐。16.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要着装整齐,讲文明礼貌。17。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施工。18.牢记三不损害(1、不损害他人;2、不损害自己;3、不被他人损害。)二.水电工及用电人员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 对工作面所用线路和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和测试. 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 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6.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c.临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