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液化气槽车运输管理1、 液化石油气的汽车运输应配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熟悉下述安全技术知识:(1)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3)槽车及盛装液化石油气容器的技术技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吃力办法
(4)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5)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 驾驶员在行驶时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槽车应持有由市劳动局颁发的《槽车使用证》,并应安全设施齐全,印有色带和严禁烟火标志及具有良好静电导除装置(排气管上有火星熄灭装置)
(2)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和车速行驶
(3)车上应有押运人员
(4)不准拖挂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其他人员搭乘
(5)车上严禁吸烟
(6)通过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7)当罐内液化气温度达 40°C 时,应实行防止继续升温升压措施,把槽车开到阴凉处或喷水降温
3、 槽车的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槽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和车库内,重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不准停放在车库
(2)不准将槽车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车站、码头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及有明火地方
(3)雷雨时,槽车运输不准装卸,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4)途中确需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槽车,必须留有一人监护,车辆停靠应注意行人,不要靠近或停留,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5)停放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6)途中发生故障检修时,应采纳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明火作业
(7)途中停放超过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