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劳务承包合同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一、劳务承包栋号: 二、劳务承包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工劳务分项工程 三、质量标准和进度:质量优良(按原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实测实量符合合格率达到 100%,并达到“江西省优质样板工程标准”。实测实量偏差控制:表面平整度≤8mm. 进度:每层控制进度,每层完成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每延误 1 小时扣罚 200 元并负责其它班组的误工费。四、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单价: 混凝土工程(除卫生间反坎、烟道反坎外的所有砼):±0.00 以上按图纸注明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每平米 13。5 元(大写:壹拾叁元伍角);±0。00 以下 含清水、抽水、平土、清土、垫层支模、基础承台、地梁、顶板、底板、墙柱等),单价每立米 18 元(大写:壹拾捌元);五、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为 4 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达到项目部要求的质量、进度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 ,保证金不计取利息。若乙方不按时进场、无足够人员进场施工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返还。2、结算和付款程序:竣工结算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① 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达到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满意效果。② 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含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完整计算书、工人每月工资表(工人工资表每月 25 日上交)、签证资料、施工工人每周签到表、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3、甲方加盖公章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六、进度款节点和支付方式:本工程按以下节点支付进度款,不支付生活费等除进度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实测实量少于 95%的部分不予支付。支付公式:合同单价×节点进度完成工程量×实测实量合格率×约定支付比例(一)高层及地下室工程1、 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及塔楼 10 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 70%;2、 完成塔楼 10 层结构至塔楼 22 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 70%;3、 完成塔楼 23 层结构至塔楼 33 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 70%;4、 完成塔楼屋面结构、所有二次结构及商业所有结构,约定支付比例 90%;5、 竣工结算后 4 个月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