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用方) 驾驶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任务第二条 乙方负责车架号为 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工作
第三条 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混凝土搅拌站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搅拌站调度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第四条 乙方应爱惜甲方的车辆,对车辆必须及时保养和维护,每次行车时仔细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卫生,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辆内、外,罐体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他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维修,对无法自行检修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部件和大致需要的经费)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第六条 乙方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有效性应常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 乙方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若发生结罐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别,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混凝土搅拌站的相关规定休息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可协商轮休)、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酬劳第十一条 正式员工工资总额为每月 4000 元,输送混凝土超过 1000 方,按 3 元/方进行奖励
试用期每日固定工资 元,试用期无其他工资组成
第十二条 工资发放时间为延后 30 天,遇国家